文科各校管科研机构:
为了加强对校管科研机构的管理,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校管科研机构负责人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有关说明
1.担任校管科研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熟悉科研管理工作。
2.校管科研机构负责人正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续聘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续聘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各校管科研机构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的聘任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的聘任工作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新聘任的校管科研机构负责人无行政级别。
三、工作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社科处负责组织考察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3.就拟任人选在拟任职科研机构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发文聘用。
请将申报表于6月25日前交社科处。
联系人:余应鸿 联系电话:68253651
附件:西南大学校管科研机构负责人申报表
社科处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西南大学校管科研机构负责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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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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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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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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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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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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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及加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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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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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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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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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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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聘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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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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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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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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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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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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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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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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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时 间 |
年 月 日 | |||||||||
说明:新聘人员请附上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