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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大学优秀青年科研人才(人文社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10:5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选树表彰人文社科领域优秀青年教职工典型,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的优良风貌,营造尊师重教、潜心科研的良好育人科研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成长为新时代教育科研“大先生”。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西委〔2025〕15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优秀青年科研人才(人文社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人文社科领域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评选名额共计10名。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守法纪,道德高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

(三)人文社科领域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须为学校聘用在岗的教学科研单位青年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于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来(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其中A类项目、成果(含咨政报告)不少于4项,每类成果不超过两项。相关成果认定依据《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和《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委〔2024〕48号)。涉及相关分类分级标准不一致的,以西委〔2024〕48号文件规定为准。

(五)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重庆英才计划、巴渝学者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兴明青年教师奖等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人选,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动员申报、资格审核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用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按议事规则研究提出拟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社会科学处。

(三)按时报送,规范材料。各单位须于5月27日17:00前将推荐表(附件1)WORD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扫描后的以上材料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03556652@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社会科学处317办公室,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合规、装订有序,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范德臣 电话:68250565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推荐表.docx

 附件2.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推荐汇总表.xlsx

西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15日


撰稿:范德臣

初审:赵 越

复审:彭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