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西南大学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已评审、公示结束。现就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下载经费预算表(见附件),根据填表说明填写经费预算并盖章签字,由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至社科处317办公室,并领取立项通知书;经费预算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
2、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照预算表来执行,结项时实行预决算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经费预算,须向社科处、财务部及时报备;
3、项目暂划拨部分经费,剩余经费根据经费使用进度和绩效情况予以续拨。根据《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人文社会科学)(修订)》(西校〔2020〕38号),该项目年度拨付经费要在6月30日前使用总经费的70%、9月30日前使用总经费的90%、12月30日前使用总经费的100%。请尽快启动项目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2:重点项目立项表
附件3:青年项目立项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