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2021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08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课题名称必须从以下五个中选择,不得自行拟题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评估研究。

(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

(三)极地、深海及蓝色经济发展态势和重点研究。

(四)新发展格局下国家级新区等重要平台发展重点研究。

(五)地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初审后,提交至邮箱skclgw@sw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社科处将统一安排打印盖章事宜。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地区经济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地区经济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10-20万)。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1年9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1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课题申报人如对课题细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咨询电话:010-68502069)

联系人:吕刚武

电话:68253652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