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从2005年开始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教育部及中央各部委直属高等院校、各省(区、市)重点高等院校、各省(区、市)社会科学院、各省(区、市)委党校及军队系统有关研究单位。
招标课题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共20项(附后)。一般情况下,每个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确定具体题目。
1.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首席专家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有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
4.项目责任单位有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研究条件,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执行期内有充足的时间保证。
5.首席专家只能承担一个重大项目,已承担其他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可登录社科处网站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经社科处审查合格的标书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于6月29日前交社科处,由社科处审查盖章后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2.7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投标、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通讯评标,确定入围投标者。
3.8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会议评标,邀请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会议评标产生建议中标课题及资助额度。
4.9月,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资助强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
联系电话:68253034(o) 68339509
1.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各种力量良性互动
2.如何建立健全有关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3.如何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如何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5.如何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
6.如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
7.如何建立社会协调机制,促进社会成员和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8.如何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9.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1.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研究
12.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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