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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4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受理申报的项目类别及申报数

1.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以下简称“思政专项”),限报5项;

2.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纪监专项(以下简称“党建纪监专项”),限报2项;

3.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不限名额。

请有意申报思政专项、党建纪监专项的老师于2020年12月15前(过期不再受理)将《思政专项、党建纪监专项预申报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434786103@qq.com。如有超额申报,社科处将依据专家评审结果通知入围老师网上申报。

注: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咨政中心等市级社科平台专项,由相关平台根据情况组织,具体事宜请咨询社科处科研平台建设办公室68250565)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思政专项项目申报人应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

(5)党建纪监专项申报人应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6)研究咨政专项项目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优先。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承担市教委以往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除外)尚未通过结题验收;

(2)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承担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被撤项,或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被查实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并相应减少所在学校项目申报指标数量;

(4)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三、申报方式

1.本年度各类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日前,请申报老师登陆http://xm.jiaowei-cq.com/,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提示操作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2.未在“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系统”注册过的老师,请先进行“个人注册”,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指南、工作要求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w.cq.gov.cn/zwxx_209/gggs/202012/t20201207_8585205.html

2.联系人:郑婕,联系电话:68252532

附件:思政专项、党建纪监专项预申报信息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