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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通知

西社[2020]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秉承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产出更多精品力作,集中反映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成果,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与创新,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提升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根据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人文社会科学类工作者的独著、以第一作者署名的中文学术专著、译著和科普读物(教材、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软件等形式成果不予受理);

2.专著书稿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20万字,经专家评审认定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

3.申报的成果书稿在内容和排版格式等方面必须达到正式出版的质量要求,且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尚未正式出版(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或“中国出版单位政府奖”最新获奖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获得优先资助);

4.拟报成果,如是课题研究成果,必须已通过结项,申报时要附课题结项书和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

5.所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前沿性、权威性、时代性和专业性,对推动学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不存在著作权争议。

6.符合以下条件者,免于单位推荐评审,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后立项资助: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为学术专著且结项鉴定为“良好”以上等级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为学术专著且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者;

(2)作为拟报成果的重要或核心内容的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被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被中央有关部门写入政策文件者,由申报者提供相关证明作为附件材料;

(3)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作者须为学校在职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流程。申报者填写《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审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成果及其附件材料交所属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

2.申报受理。每个学部限额申报不超过6项(其中,45岁以下青年教师至少占三分之一),经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进行按照优先推荐进行排序,并由学部秘书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学部推荐成果材料及推荐意见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6点要求者,可直接报社会科学处,不占用学部名额);

3.申报成果。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附件材料。以往年申请各级各类《成果文库》或著作资助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已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须附与相关出版社签订的合同;

5.电子数据。须包含申请书、书稿、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以U盘形式拷贝提交;

6.结果公示。学校按照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标准,对各学部推荐的申报成果进行审核、遴选,并将拟资助成果公示;

7.宣传推介。获得资助的成果应于2021年底前正式出版,根据学校图书馆和社会科学处需求提供一定册数,统一编号存档、使用;学校为入选成果全额资助出版经费,并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8.资助标注。成果出版时应在封面标注“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联系人:吕刚武 68253652

附件: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