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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庆市行政区划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0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论证评估等方面的作用,重庆市民政局拟建立行政区划专家库,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一、论证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和社会责任感强,办事公道正派,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2.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3.热心行政区划工作,从事行政区划,或与行政区划相关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民族、行政管理、区域经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人员;

4.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论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独立发表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2.要求调阅或者提供相关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资料以及其他必要工作条件;

3.获得参加论证活动的劳动报酬;

4.优先承担行政区划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5.优先获得行政区划研究资料。

(二)主要义务

1.熟悉《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行政区划有关政策规定;

2.按照重庆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参与论证、评估、咨询活动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独立地参与论证并对所发表论证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4.论证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主动声明回避;

5.不以论证专家身份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6.对论证内容、过程、意见和结果等重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广泛动员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应聘,如实填写《重庆市行政区划专家申请表》(见附件,贴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另附同底照片2张),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基地建设办公室。

2.社科处联系人:吴淑爱 68253650,电子信箱:shekc@swu.edu.cn

附件:重庆市行政区划专家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