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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6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0〕71号)的要求,现正式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范围

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尚未完成结项验收且未参加2018年中检的(含延期中检)

2.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3.中检方式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社科司2020年8月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负责人及时进入系统查阅,并按要求填报中检信息。

4、材料报送及在线填报截止日期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20年9月2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0年9月21日前在线填报完毕中检信息,逾期不能上传者后果自负。同时将纸质材料于9月21日报送社科处315室。

二、清理工作

1、清理时限

2020年8月20日—9月21日。

2、清理范围及相关项目

2015年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经清理检查,我校仍有10项项目仍未结题(详见附件3)。

3、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20年9月21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报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纸质版),具体装订要求可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作终止处理。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者必须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项目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社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冻结已拨剩余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4)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4、报送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20年9月2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社科处31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1755922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6年立项需参加2020年度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2.结项材料所需表格及装订要求

3.学校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未结题一览表

联系人:林雨婷

联系电话:68253651

社科处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