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8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服务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开展,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为根本目的,大力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社会科学方法,传播社会科学思想,弘扬社会科学精神。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已的专长、学科优势,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科普需要,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并完成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

(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三贴近”原则。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不限(可以是文字、文字图片、音视频、科普剧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最好图文并茂,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能够转化为2018年度重庆市大型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展览展示的作品;

(四)本项目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人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社科规划普及项目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为鼓励全市社科普及专家、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社科普及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和《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社科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1.“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于1月19日上午11:30之前送至社科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书”“论证活页” “申报一览表”一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04997361@qq.com。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管理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是我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社科普及专家和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申报;对被确认立项的社科规划普及项目,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完善经费配套;

(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的日常管理,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市社科联普及部负责。

联系电话:68254473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

3.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