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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7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的要求,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合力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三、研究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五、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3)本项目接受全职博士后申报,需提交全职博士后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复印件,且必须在出站前完成结项手续;非全职博士后不允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连续2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六、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年1月23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具体经费预算编制可参考附件1:2018年度教育部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示例。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5.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5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学校社科处审核确认后统一上传教育部社科司。请各申请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上传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各主要科研单位务必组织动员本单位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同时不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进行项目申报。

2.各单位在1月23日—3月5日前通过各种形式(现场会议、网络评审等)组织本单位课题申报的论证,并在3月6日前提交课题论证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2)

3.申请者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导出上传的《申请评审书》打印2份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15年3月8日前报送到社科处309室,逾期不予受理。

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评审均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对此,《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教育部社科司将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各单位要对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严格把关,确保《申请评审书》填报的信息准确、真实,论证科学,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郭亮

联系电话:68254473

七、申报工作安排 (详见下表)

时间

组织安排

1月23日开始

各主要科研单位务必组织动员本单位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同时不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进行项目申报。

1月23日-3月5日

各科研单位务必在1月23日—3月5日前通过各种形式(现场会议、网络评审等)组织本单位课题申报的论证,并在3月6日前提交课题论证的相关材料。

1月23日-3月5日

项目申请人员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上传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月5日—3月8日

社科处对科研人员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3月8日下午5点前

项目申请人员从网上导出上传的《申请评审书》,打印2份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送社科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8年度教育部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示例

附件2:学院(部)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论证材料

附件3: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