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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2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经费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科研经费使用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进度为每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的使用比例应分别达到50%、75%、100%,年底若不能使用完毕,教育部将减拨或停拨学校下年度的基本科研经费。截止2019年11月22日大部分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没有按进度使用经费,经费剩余较多。为此,对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使用做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科研单位特别是主管科研的领导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年度未使用完项目经费的单位,学校将会减少对该单位项目的申报和支持。

二、请各科研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尽快通知到每个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催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加快经费的使用进度。

三、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全力安排并加快经费使用进度,抓紧时间进行项目研究。如2019年12月15日前还未使用完项目经费,学校将会收回该项目剩余或全部研究经费。

联系人:王琪 68254471

社科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