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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社科规划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10:3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四川历史名人的历史影响及其当代价值,着力推进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研究,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指导下,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设立“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该课题是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深入挖掘四川历史名人的历史影响及其当代价值,推出一批具有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本次申报的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为省级重大项目,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系统的科研人员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课题立项总数11项,包括1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10项一般课题(含后期资助,申请后期资助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项目完成时间2-3年,成果形式为专著。

  申报人可根据《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自主进行题目设计,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丰富的科研经验和重要的学术影响,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不能参与本批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批次申报中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 在研的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4.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四、项目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为专著。重点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5万字以上,一般课题(含后期资助)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15万字以上。

  (二)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2-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立项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项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应退回项目资助经费。

  (三)结项要求:成果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相关单位专家进行。提交鉴定申请结项前,重点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或CSSC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相关理论文章,一般课题(含后期资助)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或CSSC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相关理论文章。

  所有公开发表理论文章均须标注“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着力挖掘四川历史名人的历史影响及其当代价值,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出版要求:项目成果须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出版,擅自提前出版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结项后,优先推荐在四川省内出版社出版。

  五、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的申报。

  2.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

  3.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六、申报方式

  本次重大项目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网址http://www.scskl.cn/)进入规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重大项目管理申报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重大项目类别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 b、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打印申报书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重大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编号”“申报指南编号”务必规范填写。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七、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纸质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315办公室,由社科处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纸质申报材料: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纸质稿一式8份(至少一份原件)。如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7套已完成部分的书稿。纸质材料报送至西南大学社会科学处315办公室。

八、其他事宜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本申报公告未尽事项,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林雨婷

话:028-68253651

  

  附件: 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四川历史名人研究单列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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