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社[2021]11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西校〔2017〕682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特优学科研究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设立的宗旨
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特优学科研究成果后期资助计划旨在鼓励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获取一批高级别研究项目或成果奖,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学校资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助力优势学科着力提升综合实力、特色学科在核心领域取得突破。
二、资助对象与资助额度
该计划主要资助已完成一定规模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不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每项资助5-7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成果责任人为计划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是已独立出版过有重要影响学术专著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
2.所报成果需完成不低于50%;
3.已报但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历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不含2021已报成果)的成果,可以申报,但须有重大修改(申报时附相关证明材料);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2)学校立项资助或得到所在单位资助的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成果;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在研的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三年期”博士启动项目、重点招标(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
四、资助计划后期管理
1.资助计划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执行期内满足以下任一条,视为计划完成。
(1)该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文库、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2)该成果在著名出版社出版,并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3)计划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且独立标注“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特优学科研究成果资助计划”的T类(最新版本)成果2件,或以西南大学名义主持承担T类纵向项目1项。
2.执行期内未能完成计划者,可以申请延期至第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公布期。延期后依然未能完成任务,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经费,计划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西南大学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资助计划。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该计划的成果责任人填写《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特优学科研究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5套,书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含申报信息汇总表,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汇总)。
2.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请各单位将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六、其他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单位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8项,多学科的单位,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应酌情考虑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冷门学科领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请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减少申报名额。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电子信箱:skclgw@sw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