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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民委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6日 09:52  作者:wushuai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专家:

学校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奖。该奖是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一、2021年度优秀调研报告奖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为2021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 由学校统一报送,个人申报将不被受理;

2. 学校申报不超过10篇,有意申报者务必提前联系

二、申报材料规范

1. 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5. 请将与纸质件一致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shekc@swu.edu.cn。涉及保密材料请用U盘单独拷贝并封装好交至社科处309室。

6.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淑爱

  话:68253650   13647629468

附件1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1).doc

附件2: 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


                                         社会科学处  

                                       2022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