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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11日 08:39  作者:wushuai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认真审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1),并按照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课题选题、论证工作。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2)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3)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3.2022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限定性条件: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5.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网站右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3月1日-4月1日。申请人可下载本通知附件《申请书》(详见附件4)及其《活页》(详见附件5)、或《投标书》(详见附件3)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或“研究计划”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系统中直接填写。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学校相关申报安排

1.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取部分实体单位-社会科学处二级申报管理模式,教育学部、心理学部、教师教育学院、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课题论证和申报排序工作,社会科学处不单独受理上述单位个人材料上报;其他单位申请人可直接与社会科学处课题申报联系人联系。

2.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根据有关要求选题并论证课题。请教育学部、心理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和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于2月22日之前召开组织动员会以及完成本单位申报重大重点意愿、其他课题选题论证工作,并将有关意愿和选题发送至shekc@swu.edu.cn;其他单位申请人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也于2月22日之前将申报意愿、选题或论证初稿发送至shekc@swu.edu.cn社会科学处将对选题以及论证材料进行规范性协助。邮件标题尽可能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或论证初稿”,以便及时反馈意见。

3.学校根据申报意愿、选题情况组织课题申报辅导论证;请教育学部、心理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和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在申报过程中要组织专家辅导,提升申报质量;其他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自行安排。

4.申请人按系统要求填写后导出《投标书》(重大重点课题)、《申请书》及其活页(其他类别课题)定稿,其中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A3纸双面打印7份中缝装订太厚可用胶装订,加封面)、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1份,无需装订,请用燕尾夹夹住即可),本人签字及课题组成员签字(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还需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3月28日前交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将于3月30日之前完成盖章、扫描并反馈给有关单位或申请人,由申请人于3月31日前完成电子版《申请书》及其《活页》上传申报系统工作,完成本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社会科学处将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6.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社会科学处申报课题联系人联系。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吴淑爱

联系电话:68253650

邮箱:shekc@swu.edu.cn

地址:北校区文化村2舍(西师街中国工商银行对面)309室

   项目申报服务QQ群:


 附件1: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x

 附件3: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以申报系统中导出为准).doc

 附件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5: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