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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3日 11:4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西社202211


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2137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均以团队形式申报,根据项目选题可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周期1-2年,资助经费2-3万;重点项目研究周期2-4年,资助经费5-10万。项目选题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申报,也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自拟题目,开展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新方法与新途径。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成果力争高水平理论研究成果和创新推广型实践经验。论文和咨政类成果以西校202237号文附件4相关规定为认定标准,实践类成果以典型工作案例和教育部简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结项:

(一)委托项目。达到委托部门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以结项;

(二)自选题项目。取得相应研究成果可以申请结项。

1.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发表A2级论文1篇或B类论文2篇;或形成B级决策咨询成果1篇;

2. 重点项目结项要求:公开出版A2级以上专著1部;或发表A2级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形成A2级以上决策咨询成果至少1篇。

(三)申请评议结项

研究成果以实践成果为主,凝练1个及以上典型工作案例,同时包括以下情形可以申请评议结项:1.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转化为学校政策文件;2. 相关工作或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单篇简报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采用;3.被教育部“一线采风”专栏报道或三大报、央视报道。

三、申报条件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负责人限学校党务工作者、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外),重点向一线专职辅导员和专职组织员倾斜。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受单位、部门限制,鼓励联合申报,协同攻关。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者不能申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项目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新)”,点击“校级项目申报”,选择“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按科研系统中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项目申报书需为完整版,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后扫描上传(附件2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274日。

3.基本信息“分级标准”选“校级”,项目来源“自选课题”,合作形式“独立完成”。

联系人:王琪 68254471

附件1 课题指南

附件2 项目申报书模板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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