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事项 |
时间节点 |
责任人 |
备注 |
申报人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
2023年1月9日前 |
二级单位, 成果申报人 |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套及电子版(PDF格式)。 |
二级单位组织院学术委员对申报成果评审排序 |
2023年1月14日前 |
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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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对排序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若无异议,排序申报一览表需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社科处备案。 |
2023年1月16日前 |
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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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 |
2023年1月20日前 |
二级单位 |
纸质件报送社科处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34786103@qq.com |
全校公示 |
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4日 |
社会科学处 |
社科处网页公示 |
获限额外报申报成果补交申报材料一式6套 |
2023年2月25日前 |
成果申报人 |
申报材料请交社科处311办公室。未按要求补充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
联系人:黄大宏68254481,13983001125
郑 婕 68252532,13883021268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