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社〔2023〕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21〕37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科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2023年第一批启动科研启动项目、能力提升项目两个类别项目申报。重点发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后续发布申报通知。
(一)科研启动项目。2022年及以后新入职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自愿申报,自定选题,择优资助。
(二)能力提升项目。为自主研究项目,自定选题。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社会科学处复审后,确定拟立项名单。
二、结项要求
科研启动项目获得至少1个A2及以上纵向项目;能力提升项目获得至少1个A1及以上纵向项目。其他类别成果为自选目标。所涉及的成果定级按照《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学科研系列教师。
2.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人要求此前已获得过A2及以上纵向项目且已结题。
3.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人要求截至2023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人要求截至2023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4.已获其它校级项目(包括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人才引进专项、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先导计划团队项目等)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已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能申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人同批次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四、相关事项说明
1.项目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新)”,点击“校级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按科研系统中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书(附件2)。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3.基本信息“分级标准”选“校级”,项目来源“自选课题”,合作形式“独立完成”。
4.各二级单位须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系统申报时间截止1周内,二级单位对能力提升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加盖公章后提交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68254471
附件:1.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资格及项目执行要求
附件:2.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3-1.《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21〕372 号).pdf
附件:3-2.《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校〔2021〕298 号).pdf
附件:3-3.《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 号).pdf
附件:4-1.学科分类与代码.pdf
附件:4-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df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