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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16:5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受理申报的项目类别及申报数

1.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以下简称“思政专项”),限报6项;

2.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纪监专项(以下简称“党建纪监专项”),限报2项;

3.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附件3),不限名额。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校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6.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7.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三、资助经费

此次项目申报根据评审立项类型,将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予以资助。

(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3万元。

(二)一般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1万元

四、申报方式

1. 组织申报者登录http://xm.jiaowei-cq.com,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操作提示开展网上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请参阅《2024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答疑》(附件4)。

请申报思政专项、党建纪监专项的老师务必在2024年1月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提交(说明:此2类项目为限项申报,如有超额申报,需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推荐评审),逾期视为放弃。

请申报研究咨政专项的老师务必在2024年1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提交。

2.请所有申报人于2024年1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5)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报送至社科处311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3.在“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系统”已注册过的老师,初始密码为“w1234567”,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密码由字母+数字组成);未注册的老师,请先进行“个人注册”,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他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xm.jiaowei-cq.com/system/notice/news.shtml?id=22

2.联系方式:陈雪  68253034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