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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4:4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切实做好2024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6月或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二、结项要求

(一)结项申请条件。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评分满足相应条件可免予鉴定:

1.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2.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须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须组织鉴定的项目,专家鉴定意见须明确指出项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并对相应成果赋分,专家签名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组织鉴定要求。

1.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项目组须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提交社科处报送至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项目组或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3.免予鉴定。重大项目结题均需开展成果鉴定,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30分以上,且50分以上成果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免予鉴定。

三、结项材料

(一)系统填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5.须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7.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8.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可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相应最新模板。其中,1-6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上传至系统“结题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栏,7-8原件扫描后上传至系统“成果目录”栏。

(二)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须签字盖校章填写完整后提交。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一式三份。

2.未录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按顺序将全部结题材料打印成册,提交纸质件1份。材料原件请自行存档,材料审核后不再返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2.项目承担单位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四、时间安排

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2024年6月1日-30日开展,纸质材料请于6月25日前提交至社科处307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发布单位咨询电话:市教委  杨 红  63615081

学校社科处联系电话:  陈 雪  68253034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