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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即2024109日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资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qiqiwang@swu.edu.cn,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校名+申报人名”,由社科处统一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2、申报人在满足成果要求后,请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信息表》(附件1),请各单位汇总并审核信息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后报送至社科处309办公室,同时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iqiwang@swu.edu.cn,通过审核后由社科处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

提醒:请按照信息表(附件)如实填写。每个申报者,至少有2篇以第一作者刊出或采纳的成果,成果发表时间为2024109日之后。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6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68253650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信息表


社会科学处

20241018




撰稿:王琪
分管:王作军
初审:赵越
复审:黄大宏
终审:王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