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遵照往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前组织策划。各单位积极组织谋划2025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制定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方案。
(二)全面摸清家底。组织动员副高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积极申报国家项目,做到“应报必报”,并填报副高以上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拟申报清单(表二),1月15日前报社科处。
(三)全力发掘利用校外专家资源。主要社科单位务必邀请校外同行著名专家举办讲座1-3场,包括学术前沿讲座、选题策划讲座、项目申报专题讲座、研究心得讲座等;务必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的通讯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表三)。
(四)充分利用校内专家资源。各单位务必邀请校内专家举办项目申报经验分享会议1-2场,举办校内、院内专家学者研讨会3-5场,进行选题策划和论证,并对申报书初稿进行论证研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表三)。
(五)健全体制机制。各单位围绕本单位“十四五”科研专项规划中的国家级项目具体指标任务,压实申报责任,制定完善科研内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制订具体的激励、约束举措,培育潜心学问、积极进取的学术氛围。
(六)申报主体响应和投入。广大教师、各研究基地(中心)、各先导团队、各创新团队应积极响应学校和学院单位的工作安排,全身心投入到科学研究中来,积极申报国家项目。
二、工作方案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
主体 |
时间节点 |
任务 |
举措 |
社会科学处 |
12月中旬-1月初 |
宣传动员 |
启动年度项目宣传动员仪式,举办学校申报培训会议,制定详细申报工作方案,分学科召开申报研讨会 |
1月-3月 |
督促并参与学院会议 |
全程巡检并参与学院单位的校外同行会议及校内专家宣讲 |
3月-4月初 |
参与学院论证 |
全程督促并参与学院单位选题和申请书的论证 |
4月初 |
重点项目论证 |
举办重点项目专题论证会议 |
4月中旬 |
审查提交 |
审查所有申报材料,确保每份申报材料合理合规合格 |
学院(部、所、中心) |
12月中旬-1月初 |
宣传动员 |
摸清家底,鼓励申报,应报必报 |
1月15 |
摸清家底 |
填报副高以上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拟申报清单(表二),1月15日前报送社科处 |
1月-2月 |
校外同行专家讲座 |
主要社科单位务必邀请校外同行著名专家举办讲座1-3场,包括学术前沿讲座、选题凝练讲座、项目申报专题讲座、研究心得讲座等 |
1月-2月 |
校内专家宣讲及选题策划 |
各单位邀请校内专家举办1-2场项目申报经验分享会议,举办校内、院内专家学者研讨会2-3场,进行选题策划和论证 |
2月-3月 |
申报初稿论证一 |
校内专家研讨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3月底 |
申报初稿论证二 |
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4月初 |
申报书定稿 |
学术委员会总体论证 |
申报人 |
12月-2月 |
参加学术会议 |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单位组织的会议 |
1月-2月 |
选题咨询研讨,查阅文献资料 |
咨询专家3-5名,确定选题,大量查阅文献、文件等资料 |
2月 |
撰写初稿 |
撰写申报书初稿 |
3月初 |
专家意见修改一 |
按照校内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申报书 |
3月底前 |
专家意见修改二 |
按照校外同行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申报书 |
4月初 |
提交终稿 |
按照申报要求全面修订申报材料并提交 |
三、特别提醒
(一)2025年1月8日,学校将举办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培训会议,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和著名专家学者解读申报政策及交流申报经验,各单位及广大老师务必积极参会学习。
(二)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参照往年公告要求,最终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发布的2025年公告为准,后期学校会发布系列相关申报工作通知。
(三)该工作方案为最低工作要求,务必保证完成,各单位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更为详尽、更为具体的工作方案。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及申报人根据学术专长和选题等情况,在学科分类选择中, 25个学科(含教育学单列和艺术学单列)适当分流申报;在项目类别选择中,符合青年项目申报条件须申报青年项目,鼓励申报重点项目,适当选择西部项目,提高命中率。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电子信箱:skclgw@sw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