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切实做好2025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6月或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二、结题验收
(一)结项申请条件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1),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评分满足相应条件可免予鉴定。
1.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2.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需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需组织鉴定的项目,专家鉴定意见需明确指出项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并对相应成果赋分,专家签名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校章)。
(二)组织鉴定要求
1.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需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项目组或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3.免予鉴定。重大项目结题均需开展成果鉴定,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30分以上,且50分以上成果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免予鉴定。
三、结题材料
(一)系统填报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5.需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7.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8.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可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相应模板。其中,1-6项按顺序将盖章扫描版材料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上传至系统“结题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栏;7-8项成果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系统“成果目录”栏。
(二)纸质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须填写完整,签字并加盖校章后提交。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需提交纸质件一式三份。
2.录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按顺序将全部结题材料打印成册,提交纸质件1份。材料原件请自行存档,材料审核后不再返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2.项目承担单位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设置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标准、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强化对项目负责人、主研人和成果鉴定专家的科研诚信要求,让项目研究回归学术本质,为广大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氛围。
2.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对项目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进行严格把关,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对结题审核表的内容逐一核实查验后,方可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项目承担单位初步审核满足验收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鉴定,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不用组织专家鉴定。提交专家鉴定的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信息,鉴定意见反馈前不得向项目负责人透露鉴定专家信息,杜绝各种干扰专家鉴定工作的不端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2025年6月1日-30日开展,纸质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提交至社科处307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社科处 于江 68253034
市教委 孙新潮、唐子涵 63615081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结题
审核评估参考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
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6.2025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
7.2025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8日
撰稿:于江 分管领导:王作军 初审:赵越 复审:黄大宏 终审:罗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