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在接受审计时,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存在应结未结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和办理了终止或撤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未退回拨付经费的情况。
为加强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落实审计组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实事项
(一)全面清理2019年及之前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
1.2019年及之前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未办理结项事宜的,须于2025年6月2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已办理了终止和撤项的,核实已拨经费是否退回。若未退回,须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所拨经费退回到市社科联账户,且按审计要求,不得扣除管理费。
(二)抓好2020年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
1.2020年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未办理结项的,须于2025年12月26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2020年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已办理了终止和撤项的,请各单位核实已拨经费是否退回。若未退回,须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所拨经费退回到市社科联账户,且按审计要求,不得扣除管理费。
二、相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并在2025年5月26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社科处。
(二)处理办法
1.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交终止申请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
2.对撤销或终止的项目,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办理所拨经费退回事宜。
市社科联基本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账号:3100021709008803482;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重庆市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113.207.112.33:81/login.shtml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68252532;
邮箱:1175592266@qq.com
(撰稿:林雨婷分管:王作军 初审:赵越 复审:黄大宏 终审:罗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