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按上级部门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拟强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序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等研究过程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开题管理
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均须组织开题。
(一)开题方式
原则上由学院(所、中心)统一组织,包括邀请专家、组织会务、开展开题研讨。课题特别主题或特别需求,也可由课题团队邀请专家,组织开题。社科处将抽取部分课题组织公开开题。
(二)参会人员
开题参会人员应包括:开题专家(校外专家两人)、社科处领导和主管人员、学院领导。重大、重点项目开题,社科处全程协助科研单位组织开题。
(三)提交材料
开题报告表(见附件五)纸质和电子版。
(四)开题时间
年度项目须在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其他项目须在立项后3个月内完成开题。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中期管理
按照国家社科工作办、重庆市社科规划办每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开展。
(一)检查范围
2025年检查2023年立项的国家项目,以此类推。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内容:研究进展、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重点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产出情况,按预算使用经费情况。
检查方式: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创新平台提交检查报告。社科处将以现场方式抽检部分单位项目。
(三)截止时间
以每年通知发布为准,今年中期检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凡是没有按要求进行年检的项目,后续将不能申请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单位在研项目课题组自查、平台填报等工作。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管理
加强结项管理,促进项目按期结项,提升结项优良率,特别是对进入清理期的项目,采取措施督导项目结项。
(一)重点督导结项范围
立项四年期的所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督导进入清理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重点督导结项内容
最终成果完成情况及研究具体计划;阶段性代表性成果产出情况(唯一标注);按预算使用经费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学院(所、中心)集中组织结项督导现场会,项目主持人现场汇报研究成果完成情况,督导专家组提出督导意见,项目团队修改完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按以上通知要求,做好结项过程管理指导和规划工作。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制定本轮过程管理规划及完成时间结点。规划制定参照附件一要求及格式进行提交纸质件,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电子邮箱:skclgw@sw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