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相关要求,重庆市教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结项项目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二、结项要求
(一)结项申请条件
项目成果应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研究论文或获奖成果:重点项目至少要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研究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一般项目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相关研究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2.研究报告:重点项目须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被省市级相关部门采纳、写入文件;一般项目须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被区县级相关部门采纳、写入文件。
3.其他: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译著、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章、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对重点项目成果的评估要特别注重考察其为国家、重庆市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情况。
以下情况可以免结项:形成专著出版;经市教委组织专家认定,以相似题目成功申报上一级科研项目。
(二)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如下结项材料:
1.2025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项项目统计表(附件1)(由项目负责人完整填写,电子版交excel、pdf格式各一份)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一份)
5.项目成果(出版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复印件)、成果摘要报告(3000字左右概述所提交最终成果的研究内容、创新点、成效等)等材料。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已经市教委主管处室盖章同意的《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余材料纸质版各一份。
(三)结项方式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结项评审由市教委组织专家采用会议评审结项的方式进行。结项材料电子版文件包以“单位+重点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钉钉。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结项评审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结项材料电子档文件包以“单位+一般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钉钉。
联系人及方式:黎晓兰 68367317
附件:1.2025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项项目统计表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