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对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项目开展督促结项与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时间及要求
(一)2022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项目
2022年1月1日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项手续。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结项,学校将对相关项目予以终止或撤项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后续将不再资助校内所有基金项目。
结项材料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2022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各项目须按研究计划推进研究工作,学校将按年度第次清理。
结项材料提交:结项材料须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系统缺失项目,请自行添加,学院和社科处审核通过以后,再行提交结项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结项材料包括以下5项,其中《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章,《项目支出明细表》须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的经费使用明细。各类别项目结项条件详见附件二。
(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一)
(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书》
(三)《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四)《项目支出明细表》
(五) 成果材料。论文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其他成果如课题立项书、获得批示、奖励等应有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在研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项目研究和项目清理工作,确保项目结项与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结项审批书和财务支出明细表操作说明
(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下载地址:
https://hssd.swu.edu.cn/xzzx/xjxm.htm
(二)项目支出明细表,必须是学校财务系统直接打印所得(带财务处水印),不得修改。下载流程:
https://cwc.sw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5&wbnewsid=1251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电子信箱:skclgw@sw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6日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别项目结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