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专家是推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重要智力资源和支撑。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评审、鉴定、指导、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有关制度,遵循广泛参加、统一建设、有序开发、动态更新的原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现组织开展专家的集中增补和信息完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增补要求
本次专家增补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同时欢迎跨学科和领域的专家申报。增补专家标准如下: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享受正高待遇的长聘副教授)。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相关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专家更新要求
已注册在库的专家,重点更新以下内容: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所获荣誉等变动情况。若信息有缺失的,同步补充完整,以便全规办精准匹配专家。建议所有在库专家今后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自行登录平台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三、具体实施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为全规办统一的专家管理平台。
(一)新增专家申报
符合增补标准的专家请访问平台,进入“专家征选系统”,点击“新增专家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
1.信息要求:专家提交的信息必须客观、准确、完整。
2.推荐流程:专家增补实行个人申请、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的推荐方式。
3.入库确认:全规办按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正式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二)在库专家更新
在库专家可访问平台,进入“专家征选系统”,点击“在库专家更新”,通过“手机号+验证码”或“账号+密码”方式登录,自行编辑完善个人信息。
四、时间安排
专家增补采用集中增补和日常增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增补为主。本轮专家集中增补和更新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859;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邮箱:qgb@moe.edu.cn。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