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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西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西社[2021]4号

关于启动西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西校[2017]68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团队(以下简称“学术团队”)资助计划,资助一批学术团队,聚焦学术前沿,汇聚优秀学者,推动人才培养,构建特色研究方向,优化团队结构,全面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1.学术团队须依托所主持的重大重点项目,与本研究领域内的一流研究者、学术团队或科研机构深度合作与交流,推动科研育人育才,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队伍。

2.坚持成果的质量导向,学术团队须按照所主持的重大重点项目计划进度,及时完成研究任务,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并加大成果宣传和转化力度,不断扩大学术团队影响力和资政水平。

3.学术团队须积极组织策划并申报各类高层次重大重点项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通过高水平研究项目集群在本研究领域持续推进学术研究,达到该研究方向的领先水平。

二、申报资格

1.上一年度获批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重大、重点项目以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含纳入上述类别项目管理的专项)的学术团队。

2.上述项目主持或牵头单位须为西南大学。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资格者由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西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核管理

1.学术团队资助计划采取审核制,符合资助者,学校资助经费5-10万元,一次性拨付,由学术团队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预算使用。

2.学术团队由社会科学处采取目标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考核。

(1)所主持重大重点项目获准结项视为该学术团队资助计划任务完成;

(2)学术团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所主持重大重点项目被撤销、终止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该学术团队资助计划自然终止,学校追回所资助经费;

(3)学术团队负责人调离并变更所主持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单位,学校终止该学术团队资助计划,并追回所资助经费。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申报资格者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西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报社会科学处313室。

联系人:吕刚武(68253652) 吴淑爱(68253650)

附件:西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团队资助计划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