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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0日 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人文社会科学)(修订)》(西校〔2020〕38号)文件规定,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治国理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和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选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2021年度项目设博士启动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根据项目管理实际情况,本年度暂不设置创新团队项目和专项项目申报。

(一)博士启动项目。凡新进40周岁以下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自愿申报,自定选题,择优资助。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15万元。资助期内不得提前结项,不得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他项目;

(二)青年项目。为自主研究项目,自定选题,限4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初步评审,报社会科学处审定资助立项。青年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三)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开展的研究,重点向45周岁以下年轻教师倾斜。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三、结项要求

见附件2。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或全职博士后。博士启动项目限2019年度、2020年度新进有博士学位专职教学科研人员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且不具有高级职称;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不同类别项目不能同时申请。同一类别的基本科研项目已获资助不得再次申请主持高级别项目者不得再申报低级别项目。已获本专项或其它校级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3.已获得各种层次资助的项目(包括国家、各部委及省市级各类资助)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

4. 2016年12月31日之前立项的C级及以上等级纵向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未办理结项手续,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报项目申报书,博士启动项目直接提交社科处,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填写申报清单汇总后统一报送;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书。

2.申报人对申报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在申报书中郑重承诺,如有违背,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且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3.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3月31日截止。2021年4月5日前,相关单位将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由高到低排序。各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并签署具体意见后的材料提交社科处,同时将申报清单提交社科处。

联系人:王琪 68254471

电子邮箱:qiqiwang@swu.edu.cn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3:申报清单及辅助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0日